庆食药监食〔2009〕58号
关于餐饮服务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相关科室: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关于印发切实加强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电[2009]67号)要求,自2009年6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现将有关餐饮服务许可的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附件:餐饮服务许可事情暂行办法]
2、[附件: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3、[附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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